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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从6月中旬开始,沧州市掀起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高潮,活动开展一周来,收到了明显的成果。
      为坚决遏制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最大程度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沧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清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沧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华,市交安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清副市长就全力推进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二是找准症结要到位,三是协调配合要到位,四是督导检查要到位。张清强调,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沧州城市区交通品位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主管领导要带头参与到治理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中来,将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在前期充分摸排的基础上,切实找准问题所在,稳步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与文明办、城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级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履职,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一级一级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突出成效。
      沧州市交警支队认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现场查处的威慑作用,加大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每个大队在市区、县城区主干路道和进入市区、县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置教育处罚点10个,每个处罚点固定至少5名警力,对违法者进行培训教育,提高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为确保行人及非机动车安全、便捷通过路口,市交警支队对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向群众征集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地段,对设置不合理或者缺失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完善,减少因道路交通设施不合理引发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在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且管理难度较大的地段,增设中央、机非、人车隔离护栏等物理隔离交通设施,以物理手段杜绝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2组,调整人行信号灯信号配时5组,增设、更换标志、标牌3块。
      专项行动开展一周以来,全市已经出动警力1600人次,警车400台次,设置检查教育处罚点380个,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758起,劝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法违法行128起,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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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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