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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勿乱贴 乱贴车牌 司机被行拘七天

   这年头,眼见未必为实。18日,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南大街与西炮台南路路口,看到了一辆车牌号为“鲁FLJxxx”的车辆车牌有些奇怪,经过检查发现这辆车的实际车牌号是“鲁FUJxxx”。司机变了一个“小魔术”,用车牌贴将“U”变为“L”。令他没想到的是,因变造车牌,他被行政拘留7日。


      车牌号在灯光下不反光

  18日晚上7点40分左右,烟台市交警二大队的民警在南大街与西炮台南路路口处执勤时,看到了一辆轿车车牌号不太对劲,其中有一个字母的位置是空缺的。随后,民警仔细检查了这辆车的车牌号,发现刚才看到的空缺位置上,有一个字母“L”,但是这个字母在灯光下不反光,所以民警先前没有看到这个字母。执勤民警觉得不对劲,因为车牌上的数字或是号码都应该反光,不反光的唯一可能就是这个字母并不是车牌上原有的字母。

  经过民警的仔细检查,发现这个字母“L”四周有一个长方形的轮廓,像是贴上去的一个“补丁”。果不其然,民警把这个字母“L”揭下了后发现了车牌上实际是字母“U”。原来车主用车牌贴把车牌号由“鲁FUJxxx”变造成了“鲁FLJxxx”。

  因变造车辆号牌被拘留

  随后,交警将这位司机带回二大队接受处理,最终这名司机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扣驾驶证12分,暂扣机动车辆。

  为什么要对这位司机做出该处罚,很多人可能觉得这跟遮挡车牌没什么区别。二大队的交警告诉记者,这种车牌贴具有与原有车牌相似度极高的特性,普通人很难察觉,而且如果使用了车牌贴的车牌发生交通事故,会给民警破案带来极大的误导,属于情节比较恶劣的违法行为。不同于遮挡车牌。如果只是单纯地用物体、纸张对车牌进行遮挡,会对电子眼抓拍、行人识别造成一定的干扰,但是不会导致其他车主为此承担责任。而变造车牌的行为,不仅会干扰大家对车牌的识别,误导民警办案,还会给其他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情节较遮挡车牌更为严重。

  另外记者了解到,这种车牌贴的仿真度极高,只有在晚上由于不能像真正的车牌号那样反光,才会露馅,如果是在白天很难被发现。

    小提醒:车牌贴别乱贴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民警介绍,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的车主是抱着好玩的心态,买了车牌贴想要尝试一下到底是否会被发现,也有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但无论是抱着好玩心理还是故意为之,变造车牌都是违法行为,一旦查处,“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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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勿乱贴:司机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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