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详情

登录

江西省确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单价不超过2.36元

江西省确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单价不超过2.36元

 

   12月1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确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据悉,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其中,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为便于充换电服务费计收和管理,提供充电服务模式的,按充电电度收取费用,包括电费和服务费用;提供换电服务模式的,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费用,包括电费、电池租赁和服务费用。

  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服务费,由省发改委制定上限收费标准,具体由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鼓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换电服务费给予优惠。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2.36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36元(含电费)。

  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在换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前运营的,服务费由供需双方协商。

  另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文章评论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换一换

正文

南昌车市>

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登录 | 注册

取消 发布

登录后可用您的用户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