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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汽车行业议案汇总 新能源/改装等

随着2019年“两会”的召开,有关汽车行业的议题议案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多位车企领导人积极建言献策,从行业整体发展、新能源发展、智能出行领域的建设以及智能交通和汽车改装等领域提出相关的发展改革建议。

以下是来自多位“代表”的建议汇总(排名不分先后):

建议内容:

《推动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普及,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

《规范汽车改装市场发展,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

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推动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普及,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

燃烧是人类能源利用的最古老形式,迄今全球80%以上的能源仍然通过燃烧获取。能源革命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已历经了柴薪、煤炭,石油三次大的浪潮,目前正面临化石资源几近枯竭,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严峻形势。能源革命向绿色、多元化发展,从高碳到低碳是必然趋势。

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缺油、少气、富煤”。根据国家年度能源报告,2018年石油对外依存度已上升至69.8%。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需求还将持续攀升,传统能源短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影响大国形象的严重问题。

早在2008年,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就在国际能源大会上提出我国的能源政策的原则之一是坚持立足国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018年全国环境大会上,习主席又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党中央、国务院把大气污染治理上升到“蓝天保卫战”的政治、战略高度,摆在环境治理之首、重中之重的位置,完全符合国情实际,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国家重大战略在三年内取得实质性伟大胜利,能源的多元化发展,特别是新型可再生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就极为重要、必要和紧迫。我们必须及早谋划,及早行动,抢占先机。

甲醇作为一种(碳、氢)能量的载体,本质洁净,其常温常压液态的基本物理属性,使得储、运、用以及能量形式的转换更加安全便捷。甲醇由于来源广泛、经济体量巨大、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已逐步为全球业界公认是一种理想的新型清洁可再生燃料。

甲醇燃料优良的环保性更令人瞩目。根据中科院报告显示,甲醇燃料等热值替代燃煤、燃油,可减少80%以上的PM2.5、95%以上的SO2、90%以上的NOx、50%以上的CO2,减排效果十分显著。甲醇将是世界绿色发展时代新能源的重要选择。

近年来,甲醇作为替代燃料在我国汽车、船舶、锅炉等领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2017年底,中国船级社研究编制了《船舶应用替代燃料指南》,同时为甲醇替代燃料在船舶上的使用提供了技术标准。2018年9月16日国际海事组织通过决议,明确将甲醇作为船用动力燃料。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导的、为期近5年的五省市试点运行项目,于2018年初全部通过验收,较为全面地验证了甲醇燃料的安全性、适用性、环保性。

我国试点区域已形成了系统的甲醇车用燃料调配能力,具备甲醇燃料加注体系建设条件;我国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基本建立,目前已经有轿车、重型商用车、微型车、城市客车等不同用途的系列车型产品,甲醇汽车整体技术装备水平领先于世界。

因此,在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的地区,适度发展“煤制醇”,推动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的普及,不仅条件成熟,而且符合我国能源国情,对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重点地区环境质量,对实施石油替代战略、走能源多元化路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然而,当前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工作尚未展开,主要还是对甲醇燃料抱有疑虑,政策支持不足,特别是对甲醇燃料性质的认识不够科学、客观,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科学认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关于甲醇燃料推广普及。在国家层面明确甲醇新型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合法地位,将甲醇燃料明确列入清洁燃料目录(我国早在1996年就颁布了甲醇燃料国家标准,相继有关部委也已颁布有关排放、检测标准)。

二、关于甲醇汽车推广普及。加强甲醇汽车的准入及运行管理,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放开甲醇车辆区域限制,对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甲醇车辆依法办理机动车登记,实施运营管理常态化。

三、在技术创新方面。由有关部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对甲醇燃料、甲醇汽车技术的持续创新,建议通过增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方式,支持多种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比如热效率高、清洁环保的甲醇增程式电动汽车等。持续保持我国在甲醇燃料、甲醇汽车研发应用方面的全球技术领先地位。

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广甲醇燃料热力、动力领域规模化应用,鼓励“醇补气”,弥补主要清洁燃料-天然气的不足。充分认识较大幅度实现锅炉、窑炉的减排是蓝天保卫战成败的关键。

五、客观、科学地评价各种车用能源的利弊,建立不同燃料种类机动车排放物种(苯类、醛酮类等)的检测、排查标准。而不仅仅针对甲醇燃料,消除对甲醇燃料、甲醇汽车认识上的误区,建立良好的推广普及环境。

六、在制定有关环保标准时,要科学、客观、符合我国国情,妥善解决生存与发展的矛盾,不能一味提高排放指标,脱离仍然处于发展中的实际国情。

《规范汽车改装市场发展的建议》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以及受主要消费群体年轻化、需求个性化等因素影响,中国汽车改装产业将呈现较快增长,并成为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相关机构不完全统计:2018年中国汽车改装市场产值超过1600亿元,且以每年超过30%左右的速度递增。公安部统计:2018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汽车驾驶人突破3.69亿人。即使面对如此巨大的汽车后市场,我国汽车改装比例仅为5%,仅占后市场的3%,相比美日等发达国家约80%的汽车改装比例、40%以上的后市场占比份额,中国汽车改装市场尚处于萌芽状态,拥有着巨大潜力。

纵观发达国家,汽车改装行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标准、市场基础等软硬件环境和法律法规上已进入了相对完善与成熟的时期。比如,美国政府允许设立专门的汽车定制工厂,只要具备改装条件便可申请注册,持照按批准项目合法进行汽车改装,且允许依照车主要求定制个性化汽车。日本国内的改装零部件生产商组成了各类专业协会,进行业内自我监管,并与政府共同协商各项标准的拟定,保证产品符合道路交通法和保安基准(日本安全标准)的限制和标准,形成了良好的行业自律空间。

在上述有利条件下,大量人才涌入汽车改装行业,诞生了很多知名的汽车改装公司,如AMG、ACSCHNITZER、ABT和TRD等,并成为奔驰宝马奥迪丰田的专用改装公司。

反观国内,因缺乏具体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我国汽车改装业尚属于国家政策和汽车行业的灰色地带,市场不规范且争议很大。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对于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些车主表示:“由于相关程序复杂,只得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在年检时还要将车辆恢复原状,不仅耗时费力,还使改装成本大幅提高。”这也使得相当一部分对改装抱有兴趣的车主呈观望态度。

对于我国许多汽车改装厂家,由于目前营业执照并没有针对民用车改装的经营范围,所以基本都是处于“半地下”的状态,无论是人员技术还是改装水平,与国外成熟的汽车改装行业都存在着巨大差距,改装配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也无从考证,为改装车辆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汽车改装行业技术壁垒高,改装人员培训相较汽车、汽配专业难度更高且周期更长。国内相关汽配维修类学校虽设有改装方面培训,但教学能力参差不齐,改装人才水平不高。

近几年来,汽车改装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知与关注,汽车改装的深度与广度都在不断升级,其内涵与外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端化、品牌化、品质化、个性化、定制化是逐步成为汽车改装市场的主流方向。

2016年《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积极培育冰雪、赛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在国内外汽车赛事的发展与推动下,赛事及改装俱乐部数量增多,规模不断壮大,民用汽车改装市场呈现出巨大需求。

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旅游、文化、改装等相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方案》颁布以来,引起热议,对汽车后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该实施方案落地,切实规范汽车改装市场发展,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建议如下:

一、出台符合国情的汽车改装法律法规,有效落实《方案》

根据我国国情,出台针对汽车改装领域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汽车各部分的改装范围与限制等。配合法规放宽各项制约政策,修订符合改装法规的汽车年检标准,使改装行业发展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改装行业转型升级。

二、加强行业监管,制定专业性的改装技术规范

明确汽车改装行业监管的归口部门,规范市场,出台准入条件,建立汽车改装安全、质量与服务的统一标准。成立专门质检机构,对改装产品的生产企业与产品设立认证注册机制,列入国家相关归口部门认证的改装产品目录,并持续更新。对于改装厂,需建立明确的软硬件审核与改装服务监管机制,明确改装与售后责任范围,对于通过审核要求的汽车改装厂家,给予其汽车改装合法经营权。

三、重视人才培养,力促改装行业转型升级

鼓励与国外改装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技术经验,增进国内汽车厂商与改装厂商的相互交流。鼓励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专业汽车改装人才,加强人才储备。对优秀的国内汽车改装厂商进行政策支持,起到行业示范作用,为提升我国汽车改装市场的整体技术水平与环境,推动汽车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开展汽车改装试点,先行先试

为加快探索实践,有效控制风险,建议在部分汽车改装发达地区以及部分汽车生产企业授权4S店体系开展试点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国推行。

建议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车推广应用的建议》

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

污染防治是十九大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体现出党和国家把“绿色发展”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多数大中城市移动源排放占比超过20%,从北京市当前阶段本地大气PM2.5来源特征看,机动车等移动源占比最大,达45%。因此,徐和谊认为,要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应该重点推进物流车等营运车辆新能源化。

2013年至2018年12月,全国累计推广新能源物流车约36.7万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近5年的推广数量分析来看,其占整体物流车市场保有总量比例相对还是很低,其中物流车市场主要包括快递快运、搬家、蔬菜水果、日用百货、危化品等20个细分领域。在徐和谊看来,影响城市新能源物流车推广主要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路权问题;目前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区通行和尾号限行方面与燃油物流车完全一样,没有任何通行优势,直接影响了物流企业置换和购买新能源物流车的积极性。北京市每年给予新能源物流车通行证仅有100多张,远远无法满足新能源物流车推广的需求;

2、成本问题;新能源物流车成本中主要是电池成本,现有主流电池包价格约为1000-1200元/度,以城市配送常用的4.5吨轻卡为例,如无补贴的情况下,5年行驶20万公里测算,整体成本较燃油车约高出近6万元,在2018年国家新能源购置补贴政策下是具备一定的推广优势,但2019年补贴快速退坡,轻型物流车的生命周期成本优势将不存在。目前主流物流快递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在企业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如新能源物流车无使用成本优势,将很难在物流企业中大规模推广应用;

3、使用便利性问题;目前充电桩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且以慢充桩为主,主要以满足乘用车充电为主,物流货运车辆由于电池带电量多,充电频繁,慢充充电无法满足需求,目前北京市能满足物流车快充需求的公共充电桩(高电压、高功率)仅占已建成快充桩总数不到10%,充电便利不足。满足燃料电池物流车加氢需求的加氢站北京市也仅有1座,也无法满足燃料电池物流车推广的需求;

4、产品性能问题: 目前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仍然较低,约为120-140wh/kg,以城市物流常用的4.5吨轻卡为例,电池包电量80多度,重量近700公斤,仅能达到200公里续驶里程,无法满足长途运输的需求,而到冬季电池性能将会大幅下降,续驶里程减少,充电时间延长,进一步影响车辆的使用效率。

徐和谊指出,以上问题,影响了物流公司和司机使用电动物流车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电动物流车大规模推广。

为此,针对加快新能源物流汽车推广应用,徐和谊给出了以下建议:

1、充分发挥重点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示范作用。通过给予政策,引导北汽集团和京东等大型整车、物流运营平台企业,快速把传统的物流用车替换成新能源物流汽车,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牵头拉动作用。

2、制定优于柴油车的新能源汽车城市通行路权政策。尽快制定出台新能源货运车辆的特殊的通行优先政策,如放开路权、不限尾号、停车优惠、过路过桥减免等,鼓励企业购买新能源货车。

3、 建立鼓励柴油货车置换及淘汰的补贴机制。随着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退坡,新能源汽车购置的成本劣势将显现,建议制定柴油车置换新能源货车补贴机制,鼓励企业置换。

4、制定替换快递三轮车的相关政策。针对限制快递三轮车,制造企业开发有竞争力的产品,建议出台淘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运营补贴、通行权、停车费减免等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快递三轮车退出快递领域。

5、制定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政策。针对物流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物流车制定运营补贴政策,根据运营里程采取“总额控制,分年度拨付”方式,鼓励物流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物流车。

6、加快充电及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规划和布局针对中大型商用车的快充电场站和充电设施,服务于新能源物流车为主的各个车型,在用地和电力增容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快加氢站的统一规划,制定加氢站建设支持政策,推动加氢站的建设,以利于氢燃料车的推广。

7、推动整车及电池企业加快高性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给予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科研经费支持,推动整车生产企业加快新一代高性能新能源产品的开发,特别是在后补贴时代通过电池快换或购车租电模式,降低用户购车成本,满足企业中长距离用车需求。

建议内容:

《关于加快我国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全面均衡发展的建议》

《关于实施国家品牌战略、促进中国品牌全球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安全保障机制的建议》

《关于完善特别表决权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关于规范汽车改装行业 推动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的建议》

长城汽车副董事长、总裁王凤英

自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作为来自于中国汽车行业的代表,王凤英代表历年的议案建议均关注中国汽车产业发展,为中国汽车社会的进步建言献策。今年,王凤英代表的五项议案着重关注了中国汽车产业在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改装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中国企业发展面临的品牌建设、安全保障以及股权问题。

《关于加快我国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全面均衡发展的建议》

作为洁净、高效的二次能源载体,氢能源被誉为人类的“终极能源”。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已成为各国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的共同战略选择。尽管我国在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方面发展迅速,但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与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相比,相对缓慢且不均衡。

王凤英代表提出,目前我国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氢站建设进展极为缓慢,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内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步伐。

为此,王凤英代表认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重要发展方向,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她呼吁,我国急需加强氢能源基础设施尤其是加氢站的建设发展,理顺整个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链,以此推动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王凤英代表建议:

第一、改变加氢站补贴形式,加大补贴力度,避免加氢站成为地方政府形象工程,“建而不用”。

第二、制定相关政策,聚焦车用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制氢、储氢、加氢等核心技术的研发。

第三、细化氢能源技术标准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监管的相关制度,建议参照天然气加注站的管理方式对加氢站进行管理。

第四、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全国加氢基础设施,降低审批难度。

第五、整合优质资源,鼓励多方合作,组建加氢站建设运营“国家队”,统一规划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布局,促进氢能源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全面发展。

中国企业全球发展已成重要课题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制造业大国,中国企业在不断发展中也开始逐步走向全球。王凤英代表今年提出的《关于实施国家品牌战略 促进中国品牌全球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安全保障机制的建议》两项议案,均围绕着中国企业全球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呼吁政府从国家层面对中国企业的全球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及服务保障。

在中国企业品牌发展发面,王凤英代表认为,拥有一大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是我国崛起的重要标志。尽管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还不是品牌大国,更不是品牌强国,缺少能够引领国内乃至全球消费的世界顶级品牌。相对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对本国品牌的重视程度而言,除消费环境和消费结构因素之外,我国在品牌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方面亟待提高。

以汽车为例,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与崛起,中国已连续十年成为世界第一产销大国,如何把这些经过多年发展起来的优秀品牌培育成国家品牌,乃至世界品牌,是实现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有效途径与重要手段之一。所以,国家品牌的培育与发展,既是企业的商业行为,也是文化行为,更是一个国家的战略行为,大力实施国家品牌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因此,王凤英代表建议:

第一、制定国家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我国在制度和体制方面的优势,调动国家各层面的力量和积极性,唤起全民族的国家品牌意识,推动品牌强国梦的实现。

第二、制定国家品牌评价标准体系,组建成一支技术领先、理念领先、模式领先、创新领先、文化领先的“国家队”,发展成为全球消费者信赖和认可的顶级品牌。

第三、集中行业优势,成立国家级的技术创新中心,加大技术基础性研究,为国家品牌强有力的技术平台支撑。

第四、制定国家品牌国际化专项政策,鼓励中国企业在当地进行本土化发展,让更多的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第五、组建国家舆论宣传平台,寻找、发现和培育能够代表中国国家实力,代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参与世界竞争、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家品牌,讲好国家品牌的中国故事。
对于中国企业海外发展面临的安全保障问题,王凤英代表认为,随着我国境外投资的不断增加,我国企业在海外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大。近年来,由于法律金融、文化冲突等方面问题,海外中资企业不可避免地面临着金融资金方面的风险。除此以外,地区冲突、战乱斗争、恐怖主义等同样让我国企业在海外面临着财物及安保风险。

因此,王凤英代表建议:

第一、政府构建全面的海外投资保护网络,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资保护的政府全面行动框架,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第二、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投资协定谈判,加强双边、多边和区域贸易投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投资规则制定,保护企业的利益。

第三、进一步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中的竞争、海外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

第四、着力解决安防系统建设中面临中国法律与所在国法律冲突问题。

第五、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商事法律、信用合规、融资等服务,助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走出去”。

《关于完善特别表决权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对于国内上市企业的股权问题,王凤英代表认为,我国的企业现处于在市场机遇与法规健全二者驱动的关键发展时期,我国需要健全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法规及制度,从而保障整个市场的成熟发展,构建境内企业新的发展模式。目前,国内上市企业被严格限制采用“同股同权”原则所面临着诸多问题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不利于境内市场的成熟发展。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股份公司表决权的限制,建立并健全“同股不同权”的相关法规、规则,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有利于成长型企业直接利用股权融资,同时又能避免股权过度稀释,防止创始团队丧失在公司的话语权,保障此类成长型企业能够稳定发展。
因此,王凤英代表建议:

第一、应适当放宽股东关于在表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方面上的权力分配规定,建立健全关于特别投票权的法规、规则,建立运行与监管的相关机制;

第二、科学设计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以符合各方利益,以保障普通投票权股东利益的原则之上,得以特别投票权股东对企业的经营掌握控制权;

第三、加强对投资者进行正确的导向宣传,引导普通投资者对“同股不同权”制度正确解读。“同股不同权”体现了市场对资源合理分配的作用,建立健全合理的特别投票权制度,不仅不会损害其他普通投票权股东的利益,还有利于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给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收益。 

《关于规范汽车改装行业 推动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的建议》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受我国主要消费群体年轻化、需求个性化等因素影响,中国汽车改装产业将呈现较快增长,并成为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行业属性不明确,缺乏具体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我国汽车改装业目前属于国家政策和汽车行业的灰色地带,市场不规范且争议很大。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整车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可改装性,并深度拓展汽车改装业务相比,我国整车企业在汽车改装业务方面大都处于观望阶段。
王凤英代表认为,加快推进汽车改装市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既是扩大内需、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持续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推动方案落地,切实规范汽车改装市场发展,王凤英代表建议:

第一、根据我国国情,出台符合国情的汽车改装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将汽车改装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赋予其行业属性。

第二、明确汽车改装行业监管的归口部门,加强部门协调,规范行业发展。依托行业组织,制定汽车改装安全、质量与服务的统一标准。

第三、鼓励与国外改装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技术经验,增进国内汽车厂商与改装厂商的相互交流。鼓励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专业汽车改装人才,加强人才储备。
第四、在部分汽车改装发达地区以及部分汽车生产企业授权4S店体系开展试点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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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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