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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皇冠6年换俩发动机 车主告一汽丰田

  一辆新车两次因漏油更换发动机,遇到这样的事您一定很郁闷。可西安市民胡兵的遭遇更郁闷:因为新换的发动机没号码,导致车辆年审、变更登记、出售都成了问题,就连他自己如今也无法证明这车是自己的。

  烦心:车辆两换发动机

  2005年5月20日,胡兵在位于高新区的西安华通丰田4S店,花37万元买了辆白色皇冠3.0轿车。当天交了全款同时提车。

王海(右二)在汽车旁向消费者了解车辆的情况 本报记者 王警 摄

  在车行驶1.2万公里时,胡兵发现发动机无故漏油。经与4S店交涉,该店为胡兵的车免费更换了一个新的发动机,4S店为此承担了12万余元费用。

  一年半后,胡兵发现换过的发动机再次出现漏油。2007年6月28日,4S店第二次为他更换了发动机,这次该店承担了7万余元费用。

  今年2月份,胡兵想转卖掉这台令他“纠结”的车,结果到公安机关进行机动车登记手续变更时他却发现,车上正在使用的发动机竟没有号码。

  蹊跷:新换的发动机咋没号码

  “新车光发动机就换过两次,这车是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最后换的发动机竟然是一台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这是严重欺诈消费者。”胡兵告诉记者,4S店给他先后两次更换的发动机,差价达4万元之多,前面一次换的发动机有号码,后面一次换的没号码,这其中肯定有猫腻。因为没有发动机号码,他的车就成了来历不明的“黑车”。要不是他想卖掉车,到现在还不知道发动机没号码。

  庭审: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昨天下午3点多,雁塔区法院对胡兵状告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西安华通丰田汽车4S店一案公开审理。律师温毅斌和著名的“打假第一人”王海受委托为胡兵代理案件。

  法庭审理中,原告及代理人认为,两被告在为车辆更换发动机时,没有出具相关的发动机号码、合格证等证明,也没有提供更换发动机后整车性能检测证明,说明该车发动机更换后变成一个不合格的“问题车”,也因此导致车主无法为车辆登记注册,致使车辆成了“黑户”,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被侵犯。胡兵表示,两次更换发动机都是4S店获得丰田销售公司批准才更换的,因此负责车辆销售的一汽丰田、负责提供服务的4S店都应承担责任。两个被告用无合格证、无号码的发动机冒充质量合格的原装产品为消费者修理车辆,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被告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和道歉,并应无条件原款退车。

  两被告代理律师则认为,一汽丰田与消费者胡兵之间没有交易关系,不应列为被告。同时,在更换发动机之后的10日内,胡兵没有按时到相关部门去变更登记,4年后,即现在才发现问题,其结果应由其自己负责。而且,胡兵无法证实该车和二次更换发动机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以不能办理机动车登记变更为由退车的要求不合理。

  对于两个被告的说法,胡兵认为是商家在“偷换概念”,他表示将要把官司打到底。 本报记者 付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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