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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将提建议 区分拼车与黑车

   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带来的上下班高峰难打车、堵车等问题,让上班族倍感头痛。为了解决出行问题,拼车出行在许多大城市的上班族中流行起来,这样做不仅可有效缓解城市交通,还能实现节能减排,带来诸多的便利。

   但这种出行方式,却遭遇了制度方面的尴尬:存在收费情形的合乘小客车,很容易被定性为“黑车”。能否把拼车和黑车区别开来,给拼车一个合法的身份?

   在今年全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袁林准备提交建议,建议我市出台关于小客车合乘出行意见,从而解决拼车出行的监管空白,倡导上班线路相同的上班族通过拼车实现绿色出行。

   走访   20人中16人赞成拼车出行

   昨日下午,重庆晨报记者在观音桥商圈街头随机采访了20名年轻的上班族,记者发现,20人中,有16人赞成拼车出行。

   市民周佳住在北部新区汽博中心奥园小区,上班的地方在解放碑,因为没有直达车,不想开车时,她每天上班需要转两次公交车,或是通过轨道换乘(先坐轨道3号线,再换乘轨道2号线)去上班。

   “早晚上下班乘公交、轻轨很挤;开车上班一路至少要经过两个堵点,单位附近停车位又紧张,如果周边有同线路可以拼车上下班的邻居,一起平摊油费、停车费,可说是双赢。”周佳说。

   随着春节临近,车票难买,拼车返乡也成为一些年轻人的备选。

   家住巫溪的李伟说:“春运是客运高峰,买票的人排起长龙,我计划和老乡拼车回家,分摊油费、过路费,路上一起换着开车,要省很多事。”

   昨日,通过同城网查询,随着春节的临近,不少拼车帖已出现在网上,邀约拼车回家或出行。

   高峰期60辆私家车过半空载

   一方面,不管是上下班还是回家过年,都有大量市民有拼车需求;而另一方面,记者走访发现,大量私家车存在空载情况,浪费了资源。

   昨日早上8点多的早高峰期,记者在新牌坊、嘉州路等车流量较大的区域附近,对开往渝中区方向的60辆私家车进行计数调查。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私家车内,都只有司机一人驾驶。如果实行拼车,相信路上的车辆会少得多。

   说法   执法机构担心黑车钻空子

   “拼车与非法营运间的界定很模糊,容易让黑车钻空子。”市运管局副局长、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支队长陈卫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是否非法营运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界定的,在他们执法过程中,只要驾乘人员之间存在着金钱支付,便视为非法营运。

   陈卫东说,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因为一些乘坐黑车的乘客不愿意举证配合,导致大量黑车无法被查处。一旦拼车与“非法营运”界定不清,他们担心对黑车的查处将更加艰难。

   同时,陈卫东表示,虽然拼车对缓堵保畅、方便出行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拼车存在一定隐患。

   比如,车主与乘客缺乏足够了解,驾驶人也不是职业司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牵涉到责任认定、赔偿等方面的问题;此外,双方若发生经济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这些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完善,否则将存在一定的隐患。

   建议   定义拼车与黑车的区别

   如何来区别拼车与黑车?袁林建议,在制定出台《小客车合乘出行意见》时,应对拼车作明确定义,从而与“非法营运”相区别。如,明确拼车出行,一般是同一小区或毗邻小区出行路线相同的人搭乘,并签订合乘协议拼车出行;若沿途临时搭载未签订协议的同线路人员,且收取搭车费用,就属黑车。

   根据合乘目的,可分为上下班长期合乘、节假日返乡的长途短期合乘,拼车前均要签订拼车合乘协议。

   同时,根据拼车分摊费用,可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公益型合乘不收费;互助型合乘可以合理分摊出行过程中的油、电、气、高速通行费等基础费用,而非营利性收入,从而与“非法营运”相区分。

   对合乘发起人发布虚假信息、合乘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的,要从严查处。

   拼车前需签订合乘协议

   在记者昨日调查中,有不少市民对拼车出行的安全性存在担忧,尤其是女性乘车者,对拼车出行应更谨慎。

   市民杨女士说,大家对拼车出行都不太了解,一旦在出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存在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

   对此,袁林建议,在制定出台《小客车合乘出行意见》时,对拼车出行时签定的协议进行规范统一,从而避免产生纠纷,协议中应规定路线、时间以及费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合同约定判断责任。此外,还应该规定,拼车出行,尤其是长途出行,司机和乘客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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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拼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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